第一百六十七章 合约、硝烟(1 / 3)

原本准备在日苯待一周时间的陈家华,足足待了半个月的时间才返回香江。

在和角川亨吾谈妥合作之后,他和梁普志分别开始忙碌起来。

先是梁普志代表寰亚电影正式签订电影发行合约。

合约规定,寰亚电影在日苯上映的电影票房分成为百分之二十八。

同时角川书店每年最少发行五部寰亚出品的电影登入日苯院线。

对于角川书店这种大公司来说,他们和院线公司谈的话最起码能够拿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票房分成。

日苯这边院线和发行公司的票房分成比例和好莱坞的差不多,也是逐周递减的。

不过不像好莱坞那样发行公司的分成比例那么高,一些大片,首周发行公司能够拿到票房的九层,院线一层。

然后每隔一周递减一层,直到最后彼此五五分成。

日苯这边,发行公司和院线首周和次周的分成都是六四开,随后都是五五分成。

但要想谈到六四开的发行公司,除了那几家大公司,其他实力不足的电影公司都很难谈到,一般都是五五分。

现在寰亚电影只拿百分之二十八的票房分成,相当于角川书店起码收了百分之二十二以上的分成作为发行费。

这个发行费算是比较高了,一般海外的发行费在百分之十五左右。

不过唯一有一点好处是,角川书店会负责电影上映前的基本宣传。

如果电影票房不错需要追加发行费的话,则寰亚电影和角川书店一人一半。

然后角川书店每年需要发行五部以上寰亚出片的电影,则是陈家华专门要求添加上去的。

除了程龙的片子,能够在日苯取得不错票房的香江电影不多。

但今后寰亚电影的制片数量会增多,而且还有即将打造的僵尸宇宙以及梦工厂的动画电影。

每年凑出五部能够在日苯取得一定票房的电影应该不难。

寻常的电影寰亚肯定不会往日苯这边送的,如果经常拿一些一日游的电影给角川书店去发行,到时候会把寰亚的口碑给搞坏。

前期还好,一直这样的话,角川书店今后也不会将寰亚的电影当一回事,甚至是直接拒绝合作。

只有让他们赚到钱,他们才会对寰亚的电影上心。

每年有五部电影打底的话,基本算是够了,同时这也是对寰亚电影的一个保障。

合作协议的细节当然不止这些,双方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才彻底将合同定了下来。

七月份,角川书店将会把《僵尸先生》作为第一部合作发行的电影送上日苯院线。

至于陈家华这边,则是忙于梦工厂漫画日苯分公司的事情。

在日苯注册公司比在香江麻烦多了,不像在香江只要有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人和股东,缴纳五港币,一周以内就能注册成功。

而在日苯,一系列流程下来,起码需要两到五周时间。

当然这个速度也已经比内地的正常速度快多了。

陈家华肯定无法在日苯等两到五周的时间,在哪个地方都是有捷径的。

在多花了十万日元,摆脱神川秀峰帮忙之后,一个多星期就将公司注册了下来。

这还是因为是出版类公司,更麻烦一些,不然速度还能更快一些。

日苯分公司同样是叫梦工厂漫画,发行的杂志也是《梦工厂漫画》。

为了经营好这份杂志,陈家华专门高薪从三大漫画出版集团之一的小学馆挖来了一位杂志的副主编来担任梦工厂漫画的负责人兼杂志主编。

然后又从香江调集了一部分人过来,从日苯招聘了一些,算是基本将梦工厂漫画日苯分公司的框架给搭了起来。

挖来的这位分公司负责人名叫远藤航,从事漫画出版行业有将近十五年的时间,可以说经验丰富。

不过因为其母亲患病,为了治病几乎花光了他的积蓄,而后续还需要不匪的治疗费用。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陈家华才能将人挖过来。

不然一家日苯三大漫画出版集团之一的小学馆,发行的《周刊少年sunday》每期销量达三四百万份。

另一家则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一家海外公司在日苯的分公司。

如果不是无奈急需钱,相信很少有人会跳槽。

日苯分公司出版的《梦工厂漫画》将会把香江漫画周刊连载的七部漫画完全搬过来。

可能像《中华英雄》以及几部武侠小说漫画在日苯不会太受欢迎,但这也是陈家华的一点私心,传播一番华夏文化。

除了《变形金刚》以外,其他几部都是从头开始连载,包括《龙珠》。

陈家华本想将《龙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