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定址、三大项目启动(1 / 3)

时间飞逝,缓缓来到八六年的三月份。

春节的氛围已经彻底散去,香江这座城市的节奏又开始快了起来。

此时,陈家华拍下的中环地王所需要的五十四亿港币资金已经全部支付完成,这块地已经彻底属于华人集团。

这段时间霍健宁已经安排人对这块地上的旧建筑进行拆除,并对地完成了平整。

从住友银行新贷款的四亿美元资金已经已经全部到位,只等建筑设计方案确定下来,就可以正式开始建造。

与此同时,霍健宁经过多方考察并汇报陈家华之后,也正式确定魔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选址。

地点位于浦西新华路,离南京路不远,同样是魔都当前的核心繁华区域。

新华路两旁有近三百幢建于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的花园洋房,其中被誉为外国弄堂的新华别墅就位于此。

而且新华路还是未来魔都六十四条永不拓宽的道路之一,其梧桐树荫与那些洋房建筑相映成趣,也被誉为魔都第一花园马路。

当然新华路也不全是花园洋房,同样还有一些普通的居民区,甚至还有一个小型的火柴厂。

霍健宁选定的地址就是位于一片普通的居民区,也包括那个火柴厂,整个地皮面积达五百亩,超过三十三万平米。

这也不是陈家华故意圈地,而是霍健宁在于魔都一方沟通之后确定下来的。

这个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虽然是华人集团独资,但是这毕竟也是魔都的大型建筑,也希望能够解决一些魔都的需求。

所以魔都一方也有一定的建议权。

根据双方确定的方案,在这块地皮上将会兴建一栋六十四层,高272米的甲级写字楼,两栋四十二层的顶级公寓,一栋三十六层的五星级酒店,一个大型商场和一个大型会展中心。

整个项目计划投资五亿美元,五年内建造完成。

本来陈家华没想过搞这么大的,魔都作为内地第一大城市,虽说因为改革开放因为政策原因已经有点落后于鹏城了。

但是作为内地的第一大经济城市,国家肯定非常重视,在前年,魔都同样被确定为特区城市,同样给予了政策倾斜。

华人集团能够独资建造这个项目也和这有一定的关系。

其实在之前,外资以及很多港资来内地投资,他们一般都是喜欢合资的。

外资和内地资本或许是因为文化的不同,他们更喜欢合作共赢,独资的企业或者项目很少。

当然他们这样做也不是他们有多大方,而是因为欧美商业高度发达,企业齐齐落落太频繁,所以他们喜欢共担风险。

而国内的资本恨不得将所有利益都揽入怀中,因此很多华人创办的企业很多都是独资或者是家族企业,股东都是一家人。

所以在此之前,外资来内地投资,都愿意与内地合资。

而港资愿意与内地合资则是因为内地的政策会发生反复,害怕血本无归,才乐意与内地合资。

在两年前陈家华打算独资建造这个地产项目,魔都一方既感到惊讶,也没有这方面的先例。

不过考虑到陈家华的身份,而且这种商业地产也不是紧要行业,再加上对魔都的城市发展也有一定好处,才放开了这个口子。

甚至如果没有政策的限制魔都一方还乐见其成,这不仅能够挣外汇,还能够解决很大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而陈家华是知道内地的政策会越来越开放,明白魔都这座城市的土地价值,本身资金也足够,自然希望能够独资。

所以双方算是一拍即合,后面商议建造方案的时候,魔都一方比陈家华还要激进,最后搞出了现在的建造方案。

陈家华刚开始也担心步子迈得太大扯着蛋,不过想到是分五年建造完成就不怎么担心了。

别说五年时间他旗下的公司就能将赚到这五亿美元,过个两三年时间,内地的价值就能凸显,越来越多外资、港资以及台资前往内地投资。

到时候以这个项目作为抵押,轻松就能贷个两三亿美元出来,所以压根不需要担心投资问题。

魔都一方也很有诚意,土地拆迁、平整等工作他们都会搞定,华人集团只需要补偿安置费用就行。

这省了华人集团很多事,不然一家香江公司做这些工作,会非常麻烦。

任何一个地方,拆迁工作都不好搞。

其他情况都谈好了,最后在土地价格上被难住了。

这倒不是双方谈不拢,而是魔都还从没有出售过土地,压根不知道卖多少钱。

在两年后,也就是1988年,魔都第一次出售土地,而且是以通过国际招标的方式。

这块土地位于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第26号地块,面积129公顷,约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