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必然为使君效死命!”
“活其一人,或许可得一勇士,但却败坏三军之法,严肃军纪,也就成了空话,吾意已决,无復多言!”
张通茂听完后,有些失魂落魄的离去,他让军士放下兵刃,心中也是觉得未必会是死罪,但是他没想到,陈使君竟然如此狠辣。
说起来,中原的军法有著极为悠久的歷史,上古时代期,夏启在准备討伐有扈氏时,在甘地,发布了《甘誓》。
而其中有一句“左不攻於左,汝不恭命,右不攻於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於祖,弗用命,戮於社,予则孥戮汝。”
这句话被认为是最早军法性质军令,而歷朝歷代,军纪自然都有,只是国家强盛时,军纪严明些,混乱时,军纪也相对混乱。
不过,在唐末至五代这个时间段,军纪坏,不代表军队不能打,这些武夫,军纪又坏,还他娘的能打,除了时常砍主帅,掠夺百姓外,没有其他的毛病。
经过互相比对,总共有十七人参与此案,陈从进为了严肃军法,下令,將这十七人,悉数斩首,並通令全州,將此案细情,公之於眾,並言:“但有违军法者,无论是陈某还是任何人,绝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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