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少年锋芒,血溅城前(1 / 4)

隐城中心,一处水车环绕的村落。

一群哼着歌,欢欣鼓舞的小朋友,蹦蹦跳跳地走过村口,吸引来大批村民围观,一时间颇为热闹。

为首的阿喀琉斯昂着头,大踏步地向前走,他单手托拽一头硕大如小山的巨熊,一群小迷弟,则在后面提溜着熊的毛皮,熊皮蹭了一路,沾满砂石。

这群小家伙,经过这场生死考验,仿佛都被阿喀琉斯所折服。全都自发跟在他背后,一个个昂首挺胸,脸上喜滋滋的,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走在最前面的阿喀琉斯,接受着村民惊愕好奇的目光,却坦然受之,依旧一副什么都不在乎,放荡不羁的样子。

围拢在身旁的小男孩,与身旁珍妮羞涩且崇拜的目光,俨然一副气场十足的“孩子王”姿态。

家里大人们担心地追来,将闯出去疯玩的小孩子们一顿臭骂,揪起来打屁股,几个小朋友却委屈巴巴地辩解:

“我们没有出去疯玩,我们这次冒险,还打死了一头熊!”

在一通叽叽喳喳的喧闹声中,家长们弄清了这群跑出去鬼混的孩子们经历了什么,一时间又是后怕,又是好气,鸡毛掸子抡得更加起劲。

喧嚣平静后,围拢来的不少村民,真诚地向阿喀琉斯表示感谢,邀请他来家中做客。毕竟如果没有他出手,这群孩子的命运简直不敢想象。

这时,人群中逐渐传来欣喜的低声欢呼,众人自发地让开一条路。

无他,离开隐城,前往冥界修炼数年的普罗米修斯,终于回来了。

在隐城,普罗米修斯是唯一且至高的信仰,这里的不少白银时代的人类。蒙他馀荫,他们不仅救了下来,还过上世外桃源的生活,对其感激崇敬无以复加。

这一点,从普罗米修斯每隔一段时间,就能收到暴涨的信仰之力,就可见一斑。

普罗米修斯虽然化为普通人身形,但高大的身材依然鹤立鸡群,阿喀琉斯远远看到普罗米修斯标志性的黑斗笠黑长袍,立刻兴奋地跑过来:

“老师,您终于回来了。快带我一起去冥界玩吧,这里每天好无聊。”

“哈哈。”普罗米修斯听到这话,不由抚掌大笑,他揉揉阿喀琉斯赤金色的软发。

“冥界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那里凶险异常。”

说着他看向周围聚拢的村民,转移话题道:

“我听他们说,你救了许多小伙伴?”

“恩,举手之劳。”阿喀琉斯甩甩手,满不在乎。

“他们现在都是我小弟,都听我的!不过他们太弱了,我打算带他们一起进行军事化训练,不然当我小弟,连头熊都锤不死,说出去都丢人!”

看到小家伙说起军事训练,一副神采飞扬的样子,普罗米修斯不由莞尔。

小小年纪便想带兵打仗,如果未来真往将军的路上培养,倒是赢在了起跑在线。

普罗米修斯笑着调侃:

“可他们才多大?这么小年纪,能经受住你的摧残吗?”

“丢卡利翁大哥说了,打仗要从娃娃抓起。”

阿喀琉斯摆手反驳,语气认真无比。

“山间野兽,长大就知道捕猎厮杀;雅典城捣乱那群半人马,呱呱落地就会咬断猎物喉咙。我们人类本就孱弱,要是再不尽早接受战斗训练,怎么在这世上存活?”

阿喀琉斯才六七岁,个子刚到普罗米修斯腰腹,他挺着小胸膛,将手背在身后,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煞有介事道:

“弱者,在这世上没有活路。”

“人杀野兽,是因为人比野兽强。或是果腹,或是取乐,从不会问野兽愿不愿意。”

“神随意屠戮人类,也只因神比人更强。”

“强者定规则,弱者只能去死。这天地,从来都是这样。”

那双眼睛亮得惊人,带着不属于孩童的成熟。

他说得太严肃,太老成,连小眉头都皱得紧紧的。

象是把整个世间的残酷,都一口吞进了小小的身子里。

顿了顿,他又板起脸,学着大人的腔调,刻意沉声道:

“珀尔修斯大哥来见我时,也曾说过——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强者相争,从来如此……”

话音落下,他还努力绷着嘴角,想维持住威严。

可那副小大人的模样,实在太过可爱。

普罗米修斯先是一怔,随即忍不住低笑出声。

笑声温和,又带着几分惊艳的欢喜。

阿喀琉斯一听这笑,瞬间破功。

他再也绷不住脸上的严肃,身子向后一仰,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普罗米修斯笑了一阵,伸手轻轻揉了揉他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