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大口吃肉(1 / 2)

沈玉城进了家,把屋门关上。

他将新买的衣裳拿了出来,抖了两下。

“给你买了两套换洗的衣裳,和一件棉服。你看看,合不合身?”

林知念见了新衣,立马接了过来,放在身前比划了一下。

这是一件绢布织成的冬衣,比粗糙的麻布要细腻轻巧些,穿在身上也舒服些。

“真好看。”

以前她看都不会看一眼的绢布粗衣,此刻觉得是这世上最好看最贴心的衣服。

“两套成套的,款式一样,颜色不同。等晚上洗了澡,你都试试。要是有不合身的,明天我让隔壁嫂子帮你裁剪一下。”

“嗯嗯。”

接着沈玉城又把棉衣拿了出来。

“本来想给你买两件棉衣的,也没剩多少钱了。”

林知念立马接过去,把棉衣披在了身上,刚好合身。

“对了,你换下来的衣物我早上瞧过了,贴身衣物勉强还能抢救一下,那件大氅没救了,给雷霆当狗窝吧。”沈玉城接着说道。

林知念闻言,忍俊不禁。

“抢救一下你哪来那么多绘声绘色的词啊?”

她发现沈玉城的口条极好,幽默风趣。

林知念心满意足的把衣服叠好,把棉衣挂了起来。

原来她的幸福,真的可以非常简单。

林知念见沈玉城掏了一刀宣纸出来,又拿出了几样文具,便问道:“咦?你买这么文具是做什么用处的?”

“这宣纸可贵,一张能顶一斤大米。我把它买了来,自然是生财有道。”沈玉城神秘一笑。

“是划符箓?还是替人撰写家书?你念过书学过写字?”林知念一连串抛出了好几个问题。

沈玉城没学过写毛笔字,但前身学过。

他有前身所有的记忆,自然也有写毛笔字的功底。

“咱们村子里就二百来人,村东头到村西头,小跑两步也就十来分钟,帮谁写家书好呢?”沈玉城淡淡笑着说道。

听到这话,林知念顿时俏脸一红。

“又卖关子。”林知念幽幽的瞪了沈玉城一眼。

古代的娱乐活动,无非就是那么几样。

吃喝嫖赌,勾栏听曲,梨园看戏,茶楼听说书

沈玉城寻思着,写个小说话本,改天进城拿去书铺卖了,看看能不能赚点外快。

锅里的米饭熟了,不等沈玉城起身,林知念立马将锅取下来。

然后盛了两碗饭,又把昨天没吃完的坚果拿了出来。

沈玉城起身去了一趟灶房,把热好的烧鸡拿了出来。

荷叶打开,一只肥的流油的烧鸡,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儿。

闻着这味儿,小两口的独自都叫了起来,眼泪不争气的从嘴角流下。

“等一下。”

沈玉城喊了一声,赶忙取来两只竹杯,又把二驴子送的酒拿出,倒上两杯。

在这大西北,酒是非常重要的御寒物资。

家家户户就连孩童妇女,都能小饮上两口。

“来,先喝一口酒。”沈玉城端起了酒杯。

林知念本不会喝酒,可此情此景,火炉暖洋洋的烤着,烧鸡和白花花的大米饭在桌上摆着。

再加上有一个对自己关怀备至的男人在自己面前坐着,林知念也来了兴致。

“我不喝那么多,你多喝点。”林知念说着,便把竹杯中的酒倒出了大半。

沈玉城端起酒杯,与林知念碰杯,随后饮下一口。

这酒的度数也不高,约摸着十来度的样子。

不过一大口酒下了肚,寒风吹了一天的身子骨,马上就暖和了起来。

林知念小饮一口,顿时眉头一皱,被酒味儿呛到了。

嘴里有点辛辣,如同有一团火钻入腹部,有一种别样的痛快感。

沈玉城立马拔了一条大鸡腿,放到了林知念碗里。

接着自己撕下一大块,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一口鸡肉,肉香四溢,满嘴流油,好吃极了。

再配上一口酒,过瘾。

沈玉城见林知念不知道该怎么对付那只大鸡腿,便哈哈一笑,说道:“鸡腿要手抓着吃才过瘾,不信你试试?”

林知念看了看沈玉城,她实在是有些下不去手,总觉得自己应该淑女些。

沈玉城可不管这么多,直接拿起鸡腿,强行塞到了林知念手里。

“这叫入乡随俗,我怎么你吃,你就怎么吃。”

林知念有些窘迫,但看着手中一大块鸡